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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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落实“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未保中心综合救助、团区委联动矫治”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效融合学校、社会、司法等干预合力,切实发挥社会各界对不良行为及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感化帮教作用,7月16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红寺堡团区委召开2024年“青雁护苗”计划志愿者结对帮教启动仪式及帮教工作培训会。检察院、团区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返乡大学生志愿者等60余人参加会议。
启动仪式上,检察人员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吴忠市红寺堡区特需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吴忠市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就分级干预对象、流程、家庭监护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团区委负责同志宣读了第二期“青雁护苗”项目志愿者帮教结对名单,确定由35名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对60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干预矫治。启动仪式结束后,检察人员就如何有效开展帮教活动进行了面对面培训,主要围绕帮教对象特点、帮教工作注意事项、帮教手册填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为有效开展第二期帮教工作开启了良好的开端。
第二期“青雁护苗”帮教工作在第一期帮教的基础上,针对2023年帮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化梳理与总结,确保2024年帮教效果更加完善、更加显著。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由检察机关牵头调取公安机关近三年涉及行政违法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案件165件,逐案分析摸排出临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215人,建立2024年“青雁护苗”帮教台账。二是成立帮教小组,凝聚社会力量。成立由大学生志愿者牵头负责,联合社区民警、家长、班主任、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德育/法治副校长等人员组建“多对一”帮教小组,开展教育矫治工作。三是优化帮教资源,强化帮教成效。面向辖区,专项招募年满18周岁以上,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有奉献精神、了解青少年身心特点、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学生。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形成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综合作用的结果,只有发挥社会合力,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协作,汇聚社会各界共治合力,做实做细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努力实现“1+5>6”的良好效果,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